翻开中国音乐史,关于中国音乐是如何产生的问题,真是众说纷纭。先秦典籍《山海经》、《吕氏春秋》、《世本》都记载了许多音乐发明者和乐器发明者,但是究竟谁才是音乐的发明者呢?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到底谁是谁是音乐的发明者。
《山海经·海内经》说,帝俊有8个儿子,他们始创音乐和舞蹈;又说晏龙创作琴瑟。而《大荒西经》则说,颗顼的曾孙、祝融之子太子长琴首创音乐。《西山经》提到,在天山上有个状如黄囊,色如丹火,六足四翼,面目浑沌,名叫帝江的人,创作了音乐和舞蹈。由于实在无法解开音乐发明者之谜,于是在《大荒西经》中出现了夏启派他的三个妃嫉到天上去学习音乐的神话,她们带回《九辨》、《九歌》等乐章,演出了《九招》。
《吕氏春秋》上说,黄帝派他的乐官伶伦从大夏之西,一直走到昆仑山的北边去创造乐律。伶伦用懈溪山谷里生长的圆直均匀的竹管制成律管,以雌雄凤凰的鸣叫声为标准,分别确定了六吕、六律,成了乐律的创始人。
可是那些琳琅满目的乐器又是从哪里来的?我们的祖先几乎都给它们找到了发明者。《世本》似乎很客观地记载了许多音乐和乐器的发明者,伏羲造琴瑟,女娲作笙簧,随作筝、笙,神农作琴作瑟,伶伦创馨,垂作钟,巫咸作鼓,毋句作磐,舜作箫,夔作乐。关于这些音乐史上的重大问题,在神话传说和文献典籍记录下来的“音乐史”中,我们的祖先早有思考,并都有“完满”的解答。
在19世纪以前,人们始终把这样的神话传说看成是人类自己的信史。显然,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影子。要了解人类尚未发明文字时代的音乐艺术活动,后人追记的神话传说不足为据。音乐考古就成了研究这一时期音乐历史的最主要的手段。地下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,音乐活动始终伴随着人类的成长,并揭示了人类文明的步步足迹。比如通过舞阳骨笛,才知道我们的祖先在年以前就已经运用了七声音阶,它比古巴比伦乌尔王朝的乐器石雕要早20多个世纪。若据文献记载,则要到多年以后的战国时代,才有那位谋刺秦王的壮士荆轲用到五正声以外的“变微之声”,突破了五声音阶的局限。
音乐,是一种时间的艺术,声波的艺术,时过境迁,声音不继,音乐即时消失。对音乐的文字描幕往往显得过于抽象。音乐,又是一种技艺性很高的艺术。随着一个朝代的消亡,其时的音乐之声就再不复现,这既受当时音乐科技的限制(如录音设备全无),又受乐谱记载的限制。而文字记载往往失真。
音乐的文儒对音乐的误谈给后代的研究与复制带来极大的麻烦。如隋代初年,隋高祖采用了何妥的荒唐主张,确立只用黄钟一宫的制度。我们不能凭《隋书·音乐志》的记载,判定隋代的音乐只有黄钟一宫。因为即使是在隋高祖实行了只用黄钟一宫制度的当时,也曾有乐工在正式的宫廷雅乐中有意改奏囊宾之宫的事例。更不用说在真正的音乐艺术活动中,只用黄钟一宫事实上是不可能的。仅此而论,单靠文献来了解人类音乐艺术的发展历史,是既困难而又危险的。
祖先给我们留下浩如烟海的文字资料,真伪杂处。小编认为今日的音乐史学家无论花费多大的精力去考释,去辨伪,仍难免有检点不周之处;再者,曾被当时文人记载下来的史实能有多少?其中能经历千百年人世沧桑、兵我战火流传到今天的文献又能有多少?不难设想,许多史实成了永远的不解之谜。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0431gb208.com/sjszyzl/18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