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娲,又称娲皇、女娲娘娘,史记女娲氏,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,是福佑社稷之正神。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,中华民族的母亲。先秦及秦汉以来文献、史料和典籍中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,其抟土造人、炼石补天、“制笙簧”和“置婚姻,合夫妇”为核心的神话传说影响广泛而深远。
赵城镇的位置,正在《尚书·禹贡》所记“冀州之城的“中镇名山”霍山之麓,这里正在神话传说中的女娲氏的主要活动范围之内。倾一生之力为缔造人类、造福人类而与大自然博斗、献身的女娲氏最后长眠于此,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女娲补天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。作为中国的神话人物,女娲与伏羲同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。在洪洞县赵城镇侯村,有一座声名远播的女娲陵,史书记载,这里就是女娲陵所在地。清道光七年《赵城县志》记载,宋乾德四年,诏给守陵“五户长”吏,春秋奉祀,其后代有祭告。开宝六年奉宋太祖赵匡胤之命,在原庙基础上新修的一座祭祀娲皇的正庙,祭祀规格高,陵庙规模大,文化影响广。女娲的不朽功勋赢得了她的子民及其后裔们的尊重和怀念,自古以来槐乡儿女不断地为女娲建祠修庙,把女娲一直当作自己的始祖神来祭祀,表达人们对先祖的怀念和敬仰之情。女娲皇陵”修建于三千多年以前的商、周时期。汉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以来,历朝皇帝都派遣官员致祭,宋代初期,宋太祖将侯村女娲陵钦定为女娲本庙,享受国家级庙宇祭祀。清康熙皇帝曾在康熙四十二年(年)亲临此处祭祀。明、清两代,国朝遣官来此致祭达70余次。该陵寝原有古碑通,均为历代帝王祭文御碑,尊女娲为始祖母没有变,皇帝祭祀没断,庙宇修缮没停,每年三月初十的庙会从来没有间断。
虽然年―――年间,女娲庙地面建筑毁坏殆尽,庙内仅存三株千年古柏,宋、元奉敕建庙碑,御制祝文,历朝开国皇帝祭祀女娲的诏令,文人墨客诗词等文物或文献,可证一千年来赵城娲皇陵庙一直是朝廷御祭女娲的唯一正庙,其历史地位应该得到充分肯定。
“女娲陵”分正、副二陵,正陵埋葬女娲之体,副陵埋葬女娲生前所用之物。在副陵东边,有一座规模宏大、历史悠久的“娲皇庙”,自古以来侯村“娲皇庙”与陕西“黄帝陵”、湖南“炎帝陵”地位相当,一直是享受历代帝王祭祀的国家神庙;这一情况说明:赵城侯村的“女娲皇陵”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儿女纪念中华民族伟大母亲的“国家级神庙”
多年来,“女娲陵’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,对这一珍贵的历史遗迹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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