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!又到了给大家分享的时间了,作为超级喜欢看书的我,决定把自己看过之后觉得优秀的小说分享给同样爱看书的你~如果你喜欢就点击书签阅读哦~给我点赞收藏哦~谢谢你的支持和鼓励!今天给大家推荐:病娇文:《乖宠》“哥哥,我错了……”他温柔诱哄道“乖,吃药”
第一本:《乖宠》作者:丁墨
简介:病娇文:《乖宠》“哥哥,我错了……”他温柔诱哄道“乖,吃药”
出版精简稿。街灯的流光中,男人的侧脸,比夜色还要冷漠坚硬。“我从不帮人。”男人看着她扣在自己长裤上、污渍斑斑的手指。几个宪兵走上前,准备将她拖走。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,瘫在他们的臂弯中。却在这时,他冷冷清清的声音道:“我只做利益交换。你用什么,换你的命?
入坑指南:“谁允许你进来的?”他淡淡地道,“进来这里的,只有两种人——宪兵、犯人。”苏弥几乎是立刻走到他面前,把头垂得很低:“大人,我错了,我愿意向您效忠。”商徵静静地看着她。自从留她在商府后,虽然从未言明她的身份,可城中还是有巴结的人,珠宝衣衫不断往半山送,收件人都是她。管家就挑了几身衣服给她——毕竟家里从来没有过女人。而她今天就穿着一条简单大方的蓝色长裙,令她瘦弱的身材,略显丰满。长发简单地梳起,素颜乖巧安静,站在这一地鲜血的加工厂,活生生格格不入。他重新坐下,道:“逃跑时,目的地为什么设置为自由城?”自由城,商徵上一任期所在的城市,按常理说,应该是他的大本营。她的逃亡目的地,却设置在那里。苏弥脸色微变,怯生生地抬头看他一眼。“最危险的地方,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”她小声道,“而且在这里这么久,从来没看到有自由城的家人、朋友与大人有联络。”他抬眸盯着她。她硬着头皮继续说:“我想,可能大人在自由城有什么伤心的回忆,所以……”“所以你以为自由城里有什么让我惧怕的?”他反而淡淡地笑了,“这个选择,的确出乎意料。”她不吭声。他的声音低低的,却透着危险的意味:“不过你想没想过还有一种可能?也许是整个自由城,都害怕我?”苏弥浑身一颤。一个城市害怕一个人?这是什么概念。商徵没有继续说下去,她的直觉告诉她他说的话是真的,不禁冷汗淋漓。掩去惊讶和恐惧,她乖顺地说:“大人,我逃跑是因为以为大人会把我送给周少董。”商徵看着她:“你从哪里听来的?”“游墨年。”商徵反而冷冷地笑了:“苏弥,我看上你,是因为你还有点意思。可有个人,你看错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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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本:《病态宠爱方程式》作者:伯爵薇的猫
简介:鹿鸣的手可以敲出最美的音符,也可以打出最凶的架。鹿鸣的眼里可以充满淡漠,也可以染上暴虐。鹿鸣的嘴里可以叼着烟卷,也可以说出狠话。鹿鸣从小被世界抛弃,长大后也抛弃世界。后来鹿鸣的手可以插出最美的花篮,也可以抚摸呦呦的长发。鹿鸣的明眸可以看到最美的烟花,也可以为呦呦蓄满泪花。鹿鸣被呦呦拯救,长大后也娶了呦呦。他依旧不爱这个世界,他只爱呦呦。
入坑指南:鹿鸣好笑的拍着她的背,安抚某只受惊的兔子,“别怕别怕,我在呢。”“鹿鸣~”少女声音都带上了哭腔。“我在呢。”鹿鸣大手捂住了阮幼的耳朵,“怎么那么爱哭。”鹿鸣的声音模糊,阮幼吸了吸鼻子,“鹿鸣,你说什么?”他摇了摇头,用脚踢上门,捂着少女的耳朵朝房间内走去。风夹杂着雨声敲击在窗棱,天色如墨。“鹿鸣。”阮幼拿下他的手握在手里,“你陪着我,就不那么害怕了”“好,陪着你。”“鹿鸣,你不用去训练吗?”“你更重要。”阮幼睡裙未换,忽地打了个激灵。鹿鸣将她塞进被子,“睡吧,睡醒了天就晴了。”阮幼捏着被角,“万一天不晴呢?”“不晴?”鹿鸣坐在床边,“也没关系,我会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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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本:《暗黑系暖婚》作者:顾南西
简介:笙笙予你笙笙,笙笙…… 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。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 他说: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。 他说:笙笙,救救我。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
入坑指南: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,唱了四个小时,嗓子微哑:“我能,”顿了顿,终归失了礼貌,冒昧地问,“我能摸摸吗?”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,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,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,归根结底,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。男人有些惊愕。她立马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见了鬼了,她并不轻信于人,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,很奇怪,这种陌生的熟悉感,让她有些手足无措,不自觉地心慌意乱。分明不曾相识,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?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?若是如此,她想,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,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,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。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姜九笙很遗憾,尽管装得不动声色。他犹豫了片刻,又柔声地问: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“当然!”她回答得很干脆。对方笑着伸出了手。姜九笙上前,握住。很凉,掌心干燥,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,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。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,夹杂着薄荷香,不刺鼻,很舒服的感觉。就如此,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,唯一的感觉就是——不想撒手。只是不便太放肆,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,道了句谢谢。对方说,不用谢。他说:“我叫时瑾,瑾瑜的瑾。”时瑾。真是个温柔的名字,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。她回:“姜九笙。”时瑾轻笑,漆黑的瞳很亮:“我知道。”姜九笙想,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,还尚且有几分名气,只是,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,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,轻柔优雅,是音响乐里的贵族。没有再攀谈,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,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。“哒。”门合上,时瑾抬起手,蓦然怔神,许久,垂下眸,抬起手,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。“笙笙……”他喊这二字时,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。夜九点整,莫冰的电话打来。姜九笙开了免提,一边往脸上拍水乳,一边朝衣帽间走去:“到了?”“嗯,在你楼下。”“我就下来。”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,黑色卫衣搭配,姜九笙蹲下系鞋带,随口聊道,“莫冰,我多了个新邻居。”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,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,自然是有些不同。莫冰问:“重点是?”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,锁门,朝电梯口走去,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,她低着头,嘴角带了笑,对着“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。”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。莫冰玩笑:“心动了?”姜九笙很是坦荡:“嗯,想私藏。”电梯门将合,丝丝门缝里,那只她想私藏的手毫无预兆地,撞进了她眼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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