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上方↑↑↑蓝字 姜九笙起身,掂了掂手里的玫瑰,然后慢条斯理、一簇一簇地将其摔在他的脸上。
“还想吃吗?有没有气饱?”
“姜九笙!你别给脸不要脸!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——”
姜九笙不疾不徐地打断对方气急败坏的话:“小乔,叫保安。”
助理陈易桥在门口应了一声。
“我去隔壁再抽一根烟。”留下这句话,姜九笙直接撂下几人,拿着烟盒走去隔壁。
简成宗的脸一阵青一阵白,好不精彩。莫冰抱着胸挑了挑眉,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。
女士香烟味道太淡,姜九笙抽了两根莫冰才回来。
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“解决了?”
姜九笙已经换下演出服,卸了妆,素面朝天,咬着熄了火的烟蒂,半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。她穿着短裤、短T恤,露出一截又细又白的小蛮腰,修长的腿搭在沙发一端的扶手上,模样着实像个勾人的小妖精。
只是她做什么都懒懒散散的,少了几分烟火气。
莫冰说:“简氏要撤资。”
“嗯。”姜九笙用手指夹着烟蒂,对着烟灰缸扔去。
莫冰笑骂道:“你这脾气!”
姜九笙穿上外套,起身道:“需要改吗?”
莫冰笑而不语。
的确不需要。从姜九笙出道起,想“潜”她的人可以绕天宇传媒的大楼一圈,然而最后那些“金主”一个个人间蒸发了,她还是顺风顺水的。三年时间,她便在华语乐坛稳稳地占据了一方天地。
莫冰放慢步子,与姜九笙并排走着:“笙笙,你跟我说实话,给你保驾护航的大金主到底是谁?”
莫冰不糊涂,可姜九笙的事,她三年来没有窥到一星半点儿消息。
姜九笙懒懒地打了个哈欠:“我也想知道。”
她还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表情,像个置身事外的人。
莫冰失笑。姜九笙刚出道那会儿,性子与现在一样,洒脱又直接。天宇传媒有个音乐总监见她的模样招人,趁夜色暧昧,便不规矩起来,被姜九笙用烟灰缸砸得去了半条命。莫冰当时想,完了,出师未捷身先死。结果姜九笙没有被封杀,反而是那个总监人间蒸发了。
后来又有个投资人假意醉酒,举止轻佻,连姜九笙的衣服都没碰着,第二日手就折了。
诸如此类的怪事一桩接一桩,圈里就有了一个传闻,说摇滚歌后姜九笙身上有诅咒。那些想“潜”她、想黑她、想取而代之的人,全部不得善终。
当然,还是有人不怕死,比如刚才那个简公子。
莫冰有理由怀疑,姜九笙背后有个强大的后台,不然就只能用灵异事件来解释那一桩桩“惨案”了。
姜九笙上了保姆车,开车的是助手小乔。
“笙姐好。”
小乔大名陈易桥,刚走出大学,比姜九笙小两岁,模样生得乖巧漂亮,性子也安静害羞。
是莫冰挑的她,虽说艺人助理不适合挑模样太好的人,怕抢了艺人风头,不过莫冰瞧着她本分,踏踏实实从不抱怨,便留下了她。做助理近半年时间,小乔也确实从未出过错。
姜九笙颔首,打了招呼便坐到后座去了,蹙着眉,神色恹恹的。
“怎么了?”莫冰问道。
“刚才起猛了,肚子痛。”
她吃东西冷热不忌,又嗜辣,身体底子不算好,每月例假都要受一番罪。
莫冰板着脸道:“你这毛病太严重了,改天我给你挂个号。”
姜九笙拒绝道:“我可不想因为痛经而上头条。”
“头条也不是谁都能上的。”
姜九笙的粉丝数量在娱乐圈不算多,战斗力却强得离谱。若她真的被拍了,估计“摇滚巨星姜九笙痛经”那点儿女儿家的私事,就不是什么秘密了。
不过姜九笙懒,懒得上头条。
莫冰换了个理由,投其所好道:“医院有位医生,我上次带我堂妹去看病,偶然见了一面,他有一双肯定能让你着迷的手。”
姜九笙感兴趣地问道:“妇科医生?”
“外科。”
“拿手术刀啊,”姜九笙看着车窗外的霓虹,眼里光影闪烁,“那肯定更迷人。”
姜九笙有恋手的癖好,看见一双漂亮的手,会忍不住想抚摸,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。
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,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,病因尚且不详。不像一般的特殊癖患者,她大大方方的,从不刻意隐瞒。
举办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,她小憩了一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。
“要不要我送你上去?”
“不用,这个小区治安很好。”她住的是高档小区,住户安全方面做得很好。
莫冰仍然不放心:“上次还不是有个‘私生饭’潜进去了。”
“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。”
莫冰哑口无言。她家艺人练过散打,可能身体协调性好,智商高,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的,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。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,还是将门之后,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。
“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。”
“好。”
姜九笙住七号楼,在小区最里面。橘黄的路灯下,孤影斜长,她腹痛得厉害,走得慢,脚步有些虚浮。风吹得树叶窸窸窣窣地响,身后隔着几米远的脚步声一直跟着她,也进了七号楼。
到了电梯口,姜九笙回头道:“是要签名吗?”
跟了她一路的是个男人,穿着白衬衫、西装裤,个子很高。
他抬头与她对视,语气礼貌而疏离:“不用。”
姜九笙这才瞧清楚对方的长相。他的模样生得极好,昏黄暗淡的光模糊了他的轮廓,他的五官却仍像精雕细琢出来的,极其精致。
只是……这张脸为何如此熟悉?像午夜的梦里最浓墨重彩的笔触,深刻得令她的心尖都在战栗。
“我住这里,七号楼。”
男人开口解释,声音温润,像清风拂过耳畔。
哦,原来是新来的邻居。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,将那莫名生出的心惊情绪压下。
电梯门打开,男人靠右站着,按了数字“7”,手指停在泛着淡蓝光芒的按钮上,抬头看向姜九笙。
她这才将目光收回,道:“我也住七楼。”
他状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“7”,指甲修得整齐,是干净的莹白色,指骨纤细骨节分明,手指匀称修长。
他当真是有一副美人骨,连手也是极好看的。
姜九笙由衷地赞叹道: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有些移不开眼了。
男人颔首:“谢谢。”
看得出来他的涵养极好,周身没有沾染半点儿纷扰尘世的浮躁,气质高贵又内敛,举手投足极有风度。
“我能……”停顿许久,姜九笙还是失了礼貌,冒昧地问,“我能摸摸吗?”
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,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她并非随便之人,归根结底,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迷惑人心。
男人有些惊愕。
姜九笙立马解释道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
见鬼了,她并不轻信别人,如今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。这种陌生的感觉很奇怪,让她有些手足无措,不自觉地变得心慌意乱起来。
两人分明不曾相识,她何来的这种心神难宁?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?若是如此,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,至少在见到这个男人之前,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渴求过。
男人浅笑道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
姜九笙很遗憾,不过面上仍装得不动声色。
男人犹豫片刻,又柔声地问: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
“当然!”姜九笙回答得很干脆。
男人笑着伸出了手。
姜九笙上前将男人的手握住。
男人的手很凉,掌心干燥,指骨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,皮肤几乎同她一样白。她走近了才嗅到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,夹杂着薄荷香,不刺鼻,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。
就这样,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,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。她不好太放肆,只握了男人的手几秒就松开,道了句谢谢。
“不用谢。”男人说,“我叫时瑾,瑾瑜的瑾。”
时瑾。
真是个温柔的名字。
姜九笙回道:“姜九笙。”
时瑾轻笑,漆黑的眼睛很亮:“我知道。”
姜九笙想,这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,尚且有几分名气,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潮青年,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乐,轻柔优雅,算是音乐里的贵族。
两人没再攀谈,一前一后地走出电梯门,回了自己的家。
嗒——门合上,时瑾抬起手,怔了许久,垂下眸,神情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。
“笙笙。”他喊这两个字时,尾音温柔得几乎已听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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