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,那是一个春天,杜月笙离开了高桥镇,准备去大上海谋生活。虽然当时的上海前面有个“大”字,但其实,清末的上海仅是一座方圆十里的小城而已。然而,就是这样一个小城,却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闻名遐迩。无数中外冒险家怀揣着淘金梦,纷纷涌进这个十里洋场,花花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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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的杜月笙15岁,通过老家人写的荐信,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——到鸿源盛水果店里当学徒。
说来难以置信,在旧社会当学徒不但没有工钱,还要分层次和阶段的,第一阶段是伺候人,杜月笙不仅要伺候老板,还要伺候老板娘,可以说“起的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”因为杜月笙卖力,老板娘的屎盆、尿罐子也都由他来负责。故此,他很快就进入了第二阶段:能出去跑外勤了。
鸿源盛卖的水果,一般都是由货船从外地运到上海的江边码头,杜月笙干的活儿就是每天到码头接货。虽然时间相对自由,但有时从早上到江边码头接货,因为货船延误,一直到日落西山才能回到店里。当然,老板也会给他一些午饭钱,虽然少得可怜,但对杜月笙来说,这已经很满足了。要知道,他劳累的程度,虽然可以和毛驴画等号,但比起那些沿街乞讨、无处安身的乞丐,他简直生活在“天堂”。
杜月笙有一次喝完酒,感觉浑身发热,脑袋膨胀,他面对滔滔的黄浦江,不知道“天高地厚”地叫道:“你们听好了,将来,黄浦江是爷的,大上海是爷的,这里的女人,这里的洋房,这里的金银财宝,这一切一切都是爷的!”
上海滩本就是个龙蛇混杂、良莠难分的地方,杜月笙经常跑码头接货,在开阔的眼界的同时,也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,因为他豪爽,故此不少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抢着和他做“朋友”。这些人与鸿源盛水果店里的店员不一样,鸿源盛店员的“坏”,也就是变着法儿让杜月笙多干点活,让杜月笙多吃点亏,他们好占一些便宜;可是江边码头的“朋友”,一个个心怀鬼胎,他们的坏,是要让杜月笙“出血掉肉”的,是要杜月笙“命”的那种坏。
杜月笙记得第一次去接货,回来时就发现少了20斤西瓜,他一查西瓜才知道,有两个西瓜被“朋友”所窃。为此他挨了老板一顿骂,并且晚饭也没给吃。一个星期后,他省吃俭用,勒紧裤腰带积攒下的十三个铜元不翼而飞了。三天后,他用三枚铜元做诱饵,终于抓住了那个经常喊他“月笙哥”的小乞丐,亏自己还经常周济他,有时见他可怜,买个烧饼还要分他一半,没想到这小赤佬还真对他下得去手。
杜月笙骂道:“小赤佬,爷打死你!”接着将那个小乞丐“暴揍”一顿,然后他痛定思痛,总结出了一个教训:越是身边亲近的朋友,越是将兄弟大义挂嘴边的人,越应该小心提防,因为只有他们才会伤自己最深。
如果杜月笙一直在鸿源盛做下去,肯定能在水果零售界闯出一番名堂。但天降“邪路”于斯人也,哪能让他端“稳定”的饭碗。就在杜月笙的接货职业做得顺风顺水的时候,一件“懊糟”事儿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。
当时日俄在东北开战,黄兴组织的华兴会,在湖南宣布起义,这些消息传到上海,人人为之热血沸腾——革命就是改变自己的命运,杜月笙也想改变自己“草根”的命运,他丢下接货的工作,跑去参加声势浩大的游行。杜月笙喊了几天口号,嗓子先哑了,他砸了几家奸商的商铺,身上的衣服接着划出了几个大口子,可是革命的风潮一过,杜月笙浑身疲惫,赤手空拳地回来,却发现自己被水果店老板开除了。
“此处不养爷,自有养爷处”杜月笙不会考虑上海滩是否有自己的立锥之地,他即使沦落成为一个街头乞丐,他也不可能灰头土脸地回高桥镇,就在他上天无路,入地无门,正准备跳黄浦江和“龙王爷”说知心话的时候,另外一家小水果店的王老板,找到了瑟瑟发抖的杜月笙说:“兄弟,你要不嫌工钱少,就在我的店里干吧!”王老板早就相中了吃苦耐劳,机灵勤快的杜月笙,他想请杜月笙来他的小店里帮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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