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白马晋一
《西游记》原著第十七回,有一段颇为有趣的情节。
当时取经人一行途径观音禅院,院内住持金池长老因一时贪欲心起,遂起杀人放火之意,未想反而引火上身,烧了自家禅院。附近有一座黑风山,山大王熊罴精同长老倒是相好,便乘了一阵风,前来救急,但见厢房内锦襕袈裟金光闪闪,转念起了歹意,悄悄将宝物掳走。
掳走作甚?原来,这熊罴精颇有一些风雅,寻思着在“母难日”(即生日)做一场佛衣会,实实地要在妖精界风光一把。
妖精流行宴请之风,黑风山却也不是孤例。
譬如孙悟空尚为花果山妖王之时,便日日笙歌,四处张罗同道中人,足足集结了七大神通广大的妖王(含美猴王),并在水帘洞处公然挂牌“七大圣”办事处。花果山俨然成为一个吃喝玩乐的聚点。
又如豹头山虎口洞住了黄狮精家族,窃了猪八戒等人的看家兵器,便大张旗鼓举办了一场“钉耙盛宴”,邀请各界妖王前来赴会。
这样的案例,原著里还有很多。
究其原因,大抵是妖精奉行“草莽精神”,感情深,一口闷,大块吃肉大碗喝酒。当然,也不光是吃喝,而是要在吃喝中确立自己在妖界的地位,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。某种意义上讲,你请客请的频率越多,请的规格越高,展示的宝贝越高档,说明你这个东道主能耐越大,今后在妖界分量也就越重。
譬如那孙悟空,方才取得金箍棒时,就曾宴请八方来客,会上猴王展示神通,“将宝贝擅在手中,使一个法天象地的神通,把腰一躬,叫声:长!他就长的高万丈,头如泰山,腰如峻岭,眼如闪电,口似血盆,牙如剑戟。手中那棒,上抵三十三天,下至十八层地狱,把些虎豹狼虫,满山群怪,七十二洞妖王,都唬得磕头礼拜,战兢兢魄散魂飞,霎时收了法象,将宝贝还变做个绣花针儿,藏在耳内,复归洞府,慌得那各洞妖王,都来参贺”。
正是这一场会上展示,确立了他泛花果山扛把子的地位。
那么,熊罴精的佛衣会,与会嘉宾有谁?
便是两只妖王。一只道士打扮,实为一只苍狼精,另一只化身白衣秀士,实为一条白花蛇怪。这二者,时常串门熊罴精处所,高谈阔论,“讲的是立鼎安炉,抟砂炼汞,白雪黄芽,旁门外道”。
这段情节,看似不经意地轻描淡写,于取经进程也无太多影响,在无形中,却交代了故事的写作背景。
熊罴精偷观音院的袈裟,加之后来投靠观音门下,自然代表着佛教。苍狼精道士装扮,又喜炼丹,便是代表道教。至于白衣秀士,则是代表了儒家。这些恰恰体现明清时期三教合一的时代背景,犹如作者塑造孙悟空师父菩提祖师之时,也给予了三教的风雅。
有意思的是,在这神话时代,儒家似乎便处于弱势了,尤其这白衣秀士,实在没用(过不了孙悟空一招,成为棒下亡魂)。无怪乎明代评论家李卓吾先生就曾感慨,“我道秀士中,竟蛇多龙少”。更有意思的是,在名著《水浒传》中,也有一个白衣秀士王伦,原本是梁山之主,偏又胸襟狭窄,最后死于林冲手刃之下。
兴许,明朝文化人的主流意识里,读书人就得把心思安在朝堂,莫剑走偏门,成草寇(或妖精)一派。否则,下场将是悲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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